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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健身活动室管理规定
2007年11月02日 00:00

一、非本校离退人员不得使用室内健身器材。

二、爱护室内设施、器材,初次使用要在专人辅导下使用。

三、严格按器材使用规定操作,确保人身安全和器材能够正常使用。

四、使用器材时要互相关照,自觉遵守活动时间,多人需要活动时每人一次活动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,以便大家都有活动的机会。

五、自觉维护室内卫生,不随地吐痰、吸烟及乱扔杂物。

六、不大声喧哗,不带儿童进入活动室。

七、自觉遵守活动时间,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。